1.古代田赋之法。夏代一夫授田五十亩,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。商为井田之制,以六百三十亩之地,划为九区,每区七十亩,中为公田,其外八家各授一区,但借其私力以助耕公田,而不复税其私田。
2.进献物品赋税。
1.古代田赋之法。夏代一夫授田五十亩,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。商为井田之制,以六百三十亩之地,划为九区,每区七十亩,中为公田,其外八家各授一区,但借其私力以助耕公田,而不复税其私田。
2.进献物品赋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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