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官名。《周礼.秋官》有司仪,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。北齐有司仪署,隋唐因之,属鸿胪寺,掌凶礼丧葬之事。宋以后不设。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,清废。参阅《通典.职官八》﹑《明史.职官志三》。
2.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。
3.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。
1.官名。《周礼.秋官》有司仪,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。北齐有司仪署,隋唐因之,属鸿胪寺,掌凶礼丧葬之事。宋以后不设。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,清废。参阅《通典.职官八》﹑《明史.职官志三》。
2.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。
3.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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