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我国古代星占学的迷信观点认为,人间祸福同天上星象有联系,因根据星辰的十二缠次(后亦根据二十八宿)将地上的州﹑国划分为十二个区域,使两者相对应,并根据某一天区星象的变异来预测﹑附会相应地区的凶吉。这种划分,在天称"十二分星",在地称"十二分野"。其对应情况为:星纪(扬州,吴越)﹑玄枵(青州,齐)﹑娵訾(并州,卫)﹑降娄(徐州,鲁)﹑大梁(冀州,赵)﹑实沈(益州,晋)﹑鹑首(雍州,秦)﹑鹑火(三河,周)﹑鹑尾(荆州,楚)﹑寿星(兖州,郑)﹑大火(豫州,宋)﹑析木(幽州,燕)。参阅《周礼.春官.保章氏》郑玄注﹑《晋书.天文志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