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,即河北﹑江苏﹑安徽﹑山东﹑山西﹑河南﹑陕西﹑甘肃﹑福建﹑浙江﹑江西﹑湖北﹑湖南﹑四川﹑广东﹑广西﹑云南﹑贵州。后沿用为中国内地的代称。
十拼音:shí,十部首:十十笔划:2十的笔顺
十 shí ㄕˊ ◎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...更多
八拼音:bā,八部首:八八笔划:2八的笔顺
八 bā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八面玲珑。八卦...更多
省拼音:shěng,xǐng,省部首:目省笔划:9省的笔顺
省 shěng 地方行政区域:省份。省会。 节约,不费:省钱。省事。省吃俭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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