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音韵学名词。以一字音为代表﹐把收音相同的字与此字归为一类﹐称摄音或摄。分摄之法﹐肇端于宋司马光《切韵指掌图》所分之二十图及宋郑樵《通志.七音略》﹑《韵镜》之四十三图﹐但无摄音之名﹐每类亦无标目之字。元刘鉴《切韵指南》始分十六摄。《康熙字典》卷首所引之《字母切韵要法》则分十二摄。方言不同,师承各异。
1.音韵学名词。以一字音为代表﹐把收音相同的字与此字归为一类﹐称摄音或摄。分摄之法﹐肇端于宋司马光《切韵指掌图》所分之二十图及宋郑樵《通志.七音略》﹑《韵镜》之四十三图﹐但无摄音之名﹐每类亦无标目之字。元刘鉴《切韵指南》始分十六摄。《康熙字典》卷首所引之《字母切韵要法》则分十二摄。方言不同,师承各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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