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金有经童科,其制,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,能诵二大经﹑三小经,又诵《论语》﹑诸子及五千字以上,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,会试每场十五题,三场共通四十一以上,为中选。见《金史.选举志一》。
1.金有经童科,其制,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,能诵二大经﹑三小经,又诵《论语》﹑诸子及五千字以上,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,会试每场十五题,三场共通四十一以上,为中选。见《金史.选举志一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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