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,为三辅之一。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,下辖十二县。后因以称京都。见清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.陕西二.西安府》。
2.官名。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相当于郡太守。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。
1.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,为三辅之一。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,下辖十二县。后因以称京都。见清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.陕西二.西安府》。
2.官名。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相当于郡太守。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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