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宋代关于寄禄官官衔及其食禄品秩的规定。宋元丰三年,杂取唐及宋初旧制,改革官制。用旧时所置的散官为寄禄官,如改使相为开府仪同三司,改吏部尚书为金紫光禄大夫等。从开府仪同三司到将仕郎,定为二十四阶,每一阶的食禄都有规定,作为升降增损的依据。崇宁二年,又换选人七阶。大观初,增宜奉﹑正奉﹑中奉﹑直奉等阶。政和末,又改从政﹑修职﹑迪功,共三十七阶。见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八》﹑《宋史.职官志九》。参见"寄禄官"。
1.宋代关于寄禄官官衔及其食禄品秩的规定。宋元丰三年,杂取唐及宋初旧制,改革官制。用旧时所置的散官为寄禄官,如改使相为开府仪同三司,改吏部尚书为金紫光禄大夫等。从开府仪同三司到将仕郎,定为二十四阶,每一阶的食禄都有规定,作为升降增损的依据。崇宁二年,又换选人七阶。大观初,增宜奉﹑正奉﹑中奉﹑直奉等阶。政和末,又改从政﹑修职﹑迪功,共三十七阶。见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八》﹑《宋史.职官志九》。参见"寄禄官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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