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。
2.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如以每月五日﹑十日﹑二十日﹑二十五日为"小比期",以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为"大比期"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
1.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。
2.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如以每月五日﹑十日﹑二十日﹑二十五日为"小比期",以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为"大比期"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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